“冒名签定合同”的风险防控

冒名签订合同是合同欺诈中较常见的一种情形,因当事人不愿承担合同中的责任或没有履约能力、无资质但想从中获利,所以冒用他人身份进行交易。
在冒名的情况中,合同的签约一方多为没有注册资本或者是没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办事处,甚至是根本不存在的公司,通过伪造名片、虚构地址等方式来制作假证明签订合同,一旦收到货款或货物后便宣告破产,导致合同另一方主体无法追回损失。
在这种情形下,需要我们谨慎审查以下几个方面:
1. 虚构合同当事人
在订立合同时虚构单位或冒充有某种资格,往往表现为不能提供法人资格、注册资本及法人地址的证明。这类当事人一般是没有资质的自然人、无权代理人,对这类当事人的身份要调查清楚。

2. 无签约主体资格

部分当事人虽可能得到授权,或为合法的民商事主体,但是就签约的该业务并无经营资格。若没有经营资格,则为无资质的交易主体,其签订的合同会因其无资质而无法履行。

3. 当事人属职业诈骗
合同当事人纯属商业骗子,制作假名片、假地址、假证明,利用各种关系,采取行贿等手段,招摇撞骗,收到货款即溜之大吉,或宣告破产,从而给企业造成很大损失。
针对以上风险,我们在签订合同前需对合同主体的缔约主体资格进行认真审查,合同主体的缔约主体资格,关系到合同是否有效,因此在磋商阶段我们需要尤为注意。
1. 自然人身份的仔细核查
公司与个人之前签订合同较少,若对方为自然人,那么需要对方提供具有身份证明效力的文件,如身份证、护照等。在签订合同的同时注意保留复印件,并在合同上注明身份证号等可以起到识别作用的标志。
2.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工商信息查询
当交易相对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时,需要对方提供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对于分支机构还需要审查其总公司的相关情况以及授权情况。主要审查:该企业或组织是否合法存续;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以及企业的注册地;企业的性质;是否具备法人资格等企业基本信息。在与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签约时,应要求对方提供主体资格证明,并保留其主体资格证明之复印件。同时需要注意,在全国工商企业信息查询系统对该企业相关信息进行核查,确认该企业是否真实存在,对其经营范围等进行核查,若为分支机构等还需要核验其授权书,明确其授权范围及授权期限。
3. 法定代表人身份的工商登记核实
法定代表人,是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因此,必须防范与假冒的法定代表人签约的情况,这就需要查验能够证明对方身份的证件,如身份证、护照等。此种情况下还应当注意在全国工商企业信息查询系统对该企业的相关信息进行查询,注意其法定代表人是否已经发生变更。
注意以该信息为准,若对方主张法定代表人刚刚发生变更,工商登记信息尚未来得及去变更, 此种说辞需谨慎考量,建议到其公司进行核验,若因此发生纠纷仅以工商登记为准。
4. 代理权核实
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当事人往往亲自参与,进行谈判磋商,但由于当事人能力和精力的限制,有时会委托他人来代替自己承办签约的具体事宜。签约人员代表当事人的意思,具体负责合同签订的事宜,并由当事人承担签订合同的法律后果。因此,在签订合同时,仔细审查签约人员的资格,以防止受骗,十分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