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车位需谨慎,分清权属再购买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提到车位大家都不陌生,那么你所购买的车位是什么性质?购买车位合同怎样制定的?签订合同的内容有什么注意事项?

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遵循法律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的合同,为无效合同,不被法律所保护。涉及车位的买卖合同必须要以法律为依据,否则一旦合同认定无效,将面临合同恢复原状、自始无效的法律后果,给自己造成损失。

第一类,备案登记的车位。

经过规划备案登记的车位属于合法商品,房地产开发商有权对外出售,签订车位购买合同具有法律依据。

第二类,人防工程车位。

如果你所购买的车位被证实为人防车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人民防空是国防的组成部分。人民防空工程包括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人民防空工程所涉资产为国有资产,任何人不得买卖、破坏、损害、侵占。由此可知人防车位所有权属于国家,如果你和房地产公司签订的是车位买卖合同或车位所有权转让合同那么该合同是无效的。

还需要说明的是,根据我国的《人民防空法》,国家是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对人防工程的开发、投入的,也鼓励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并明确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建设人防车位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有权对该车位使用、收益。但不得针对人防车位所有权进行买卖、让渡。

第三类,自行划设的车位。

在小区公共区域自行划设的车位,属于小区管理者行使管理职责设立,其利用的是小区公共区域,所有权是小区全体业主,目的是方便小区业主进行停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规划小区停车位本是造福小区业主的好事,但无权将所有权为全体业主的车位进行售卖。